想不到,陆芬兰很会喝酒,接连干掉五瓶,只是略显醉态,神智照样很清醒,而苏俊华是一名神医,自然有办法让自己千杯不醉。
“天哪!姐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厉害了?平常喝两瓶就醉了,三瓶就不省人事了,今晚干掉五瓶,竟然一点事都没有,真是见鬼了?”发觉自己超水平发挥,陆芬兰不禁尖叫起来。
“芬兰姐!跟华仔喝酒,你就是喝一箱都不会醉!区区五瓶算什么?”
望着惊讶万分的陆芬兰,苏俊华脸上浮现出一丝诡异笑容,芬兰姐能够喝这么多不醉,自然是他动了手脚。
前天,他就是靠这个办法,骗得孙芸芸医生献身给他,现在,苏俊华又想故伎重演,让芬兰姐乖乖的投入他怀抱,等会儿,他好带她去开房。
晚上,苏俊华已经无处可去,心里正闷着慌,想不到陆芬兰这个漂亮大学生,自动送上门来,他就借机捡个便宜,反正芬兰姐已经不是处女了,陪他睡一回,也不是多大事。
“吹吧你!你这小子不安好心,姐才不上你的当!姐不喝了,咱们走吧!”
少女时代的记忆被唤醒,陆芬兰对苏俊华确实有点动情,但她毕竟是一名大学生,而且,还刚刚受过伤害,此时,看到苏俊华色迷迷瞧着自己,她就知道他不安好心,假如她喝醉了,还真的可能被这混小子趁机带到宾馆去?
“芬兰姐!华仔才没有骗你!信不信由你!对了!你好像都没有吃饭,吃一点吧!”
“不吃了,姐肚子已经灌满了,吃不下去了!”
陆芬兰摇了摇头,站立起来,感觉头脑有点昏沉沉,幸亏神志还很清醒,没多大事。
“那好吧!我们撤吧!到了街上,华仔再去店里买些食品,饮料,给你当点心。”
既然芬兰姐没有胃口,苏俊华也不勉强她,提起她放在一旁的密码箱,还有那个纸袋子,两人一起离开了包厢。
到柜台那里算了一下酒钱,他们俩就离开饭馆,来到了外面大街上。
“芬兰姐!我们现在去哪里玩?要不,我们去K歌吧!我们镇上好像有一家歌厅呢!”
吃,玩,睡,这好像是人生最重要三大元素,现在,他们俩吃饱喝足了,是不是也该去找个地方玩玩?
其实,苏俊华想带陆芬兰去歌厅飙歌,还有另外一层深意,他知道新峰镇上唯一一家“夜玫瑰”歌厅,是黑霸余老大开的,所以,他晚上想去会一会他。
“好呀!姐心情不好,正想去发泄一下呢!只是”
在大学校园里,同学们都喜欢去K歌泡吧,陆芬兰也没少去,此时,听到苏俊华提议,她可以说是兴致勃勃,但她扫了一眼苏俊华手上那个大密码箱,立即蹙起眉头,他们俩总不能带这么一个大玩意去K歌吧?
“这个一直带着也是麻烦,要不,我们先去旅社预订两个房间,反正我们等会儿也要去睡觉,你说呢姐?”
望着自己手上所提芬兰姐行李,苏俊华思虑一番,最后还是决定先去预订两个房间。
“这样也可以!你看,对面就有一家旅社,我们过去看看!”
苏俊华一提去旅社过夜,喝了不少酒,脸颊有点涨红的陆芬兰,立即就有点扭扭捏捏起来,不过,她很快就镇定下来,微笑着点了一下头。
既然芬兰姐都同意了,苏俊华立即带她去对面那家旅社开房,但令他们俩想不到的是,最近一段时间,不知是不是由于很多学生回来?这家旅社竟然爆满了。
无奈何,他们俩只好去寻找下一家,整个新峰镇只有三家旅社,但令他们俩啼笑皆非,哭笑不得的是,三家旅社,前面两家都爆满了,最后一家旅社,也只剩下一间标准大床房。
“姐!就这一间房了,我们别无选择,要不这样,华仔睡沙发,你睡床上!”
脸上带着一丝暧昧笑容的苏俊华,望着扭扭捏捏的陆芬兰,心里乐滋滋的,其实,就算预订到两间房,他也有办法让她投怀送抱,只不过多花一些钱而已。
“这可是你自己说的,反正现在天气热,睡沙发也没事!”脸颊绯红的陆芬兰,眼神躲躲闪闪,最终还是点了一下头,应承下来。
其实,能够跟自己少女时代的初恋男孩共睡一个房间,她心里还有一丝窃喜,这对曾经跟男友开过房的她来说,根本就没有什么。
两人搞定了房间,立即把行李搬上去,然后,他们俩手牵着手,开开心心前往夜玫瑰歌厅,两人看起来还真的像一对情侣。